按照《政府采购法》《国家能源局委托科研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能源局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能源法>立法审查问题研究》等12个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能源法>立法审查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中国政法大学;
2.《<国家石油储备条例>立法审查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3.《<电力法(修订)>立法审查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华北电力大学;
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立法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中国投资协会、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
5.《电力行业竞争性政策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中环电力能源大数据研究院;
6.《能源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7.《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华北电力大学;
8.《我国电力跨省交易机制设计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清华大学;
9.《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开放新举措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10.《能源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海南)》课题承担单位为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11.《促进油气交易平台发展政策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12.《油气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研究(川渝)》课题承担单位为重庆泛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10)66597422。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