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按季度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17]42号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安全〔2017〕65号)要求,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按季度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格式见附件),自2017年二季度至2019年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季度总结报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邮箱:fdsafety@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徐冬仓 010-6659730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