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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就废止《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01-10 11:22: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重组后,《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6号)、《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0号)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拟在废止上述两部规章后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以规范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及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现就废止上述两个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jicha@ne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24),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1月23日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监会令第16号).doc
5c74c53a384d4029bbe5354b6ad599b6.doc (27.54 KB)
《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电监会令第30号).doc
fd6bb9856b347b370b839de525d1b54d.doc (2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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