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石油储备管理,加快推进石油储备立法工作,我局经反复研究和论证,起草了《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18日前反馈意见。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件:yijian@nea.gov.cn,或邮寄至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邮编100824,并注明“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能源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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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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