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能综科技〔2015〕52号文件(2015年2月3日起已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开),严格按照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的专家评审排序结果(此前已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公示),以及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等必要手续的完备情况,初步确定了本专项拟安排项目(附后)。现对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据实对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安排项目的公平公正性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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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