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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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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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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