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安全规范》(20090463-Q-360)和《教学实验室设备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的安全要求》(20090463-Q-360)已经完成报批稿,现对该两项标准全部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15年6月9日前将意见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国家标准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zhanghf@sac.gov.cn 传真:(010)82261652 201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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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安全规范.doc 附件2 教学实验室设备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的安全要求.doc 附件3 意见回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