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 号)规定,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分别由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归口的《铁皮石斛茎》、《灵芝子实体》2项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标准编制流程,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2项团体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一览表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