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组织起草的《回收产品(回收产品(丙酮、甲醇、甲苯、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二甲基甲酰胺、甲基叔丁基醚、乙腈、丁酮、正丁醇、环己酮、二甲苯、乙酸甲酯、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三氯甲烷、三氯乙烯、环己烷、正己烷、异丙醚、石油醚、N-甲基吡咯烷酮、醋酸、甲酸乙酯、正庚烷、三乙胺、二异丙胺、三正丁胺))》的团体标准已完成标准制订的相关程序,现批准发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固废利用处置与土壤修复行业协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