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苯酚》(T/SDEPI011-2021)、《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异丙苯》(T/SDEPI012-2021)、《苯酚残液回收工业用α-甲基苯乙烯》(T/SDEPI013-2021)、《苯酚残液蒸馏脱酚油生产古马隆-茚树脂》(T/SDEPI014-2021)四项团体标准,标准自2021年6月21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专家委员会电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王东芳 13678815131
赵启龙 15963362803
李敏 17605314322
徐沛18953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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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