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市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19〕12号)的相关规定,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已组织有关方面完成团体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1部分:供水》、《科技成果(专利)转化技术标准服务规范》、《食堂加工用具、设备标识管理规范》、《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规范》的制定工作,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分别为T/DGAS 005.11—2020、T/DGAS 013-2020、T/DGAS 014-2020、T/DGAS 015-2020、T/DGAS 016-2020自2020年12月31日实施。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