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标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文本内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1月11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 2763.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022-11-11 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