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HAD102/06-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制定的《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HAD102/06-1990)同时废止。
附件: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2月30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AD102/06-2020 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 HAD102/06-1990 2020-12-30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