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的公告
现发布《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63-1-2021,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答复。《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12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JTS/T 163-1-2021 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 2021-07-12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