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序 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
1 |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
2 |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
3 |
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
农业部1031号公告-3-2008 |
4 |
鸡肉和鸡肝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
农业部1031号公告-4-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