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2/T 524-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14 2020-10-23 20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