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批准《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2017)
按有关法律规定,上述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上述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1991)废止。
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田世宏会签)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31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 34330-2017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017-08-31 2017-10-01
2 GB 13015-2017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1991 2017-08-31 201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