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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通告(2016年第5号)

2023-06-27 12:42:25 来源:网络转载

  现批准粮食行业标准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和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第1号修改单

  2.LS/T 3242-2014《牡丹籽油》第1号修改单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5日

  附件1:

LS/T 6116-2016《大米粒型分类判定》 第1号修改单

  “判定规则”修改内容如下:

  1.将“6.1 长粒米 粒长和长宽比均符合表1‘长粒米’规定的,判定为长粒米。”修改为:6.1 长粒米 粒长和长宽比有一项符合表1“长粒米”规定的,判定为长粒米。

  2.将“6.2 中短粒米 粒长和长宽比有一项符合表1‘中短粒米’规定的,判定为中短粒米。”修改为:6.2 中短粒米 粒长和长宽比均符合表1“中短粒米”规定的,判定为中短粒米。

  附件2:

LS/T 3242-2014《牡丹籽油》 第1号修改单

  “检验方法”增加内容如下:

  5.14 色泽检验

  按GB/T 5009.3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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