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疟疾的诊断》的通告
国卫通〔2015〕18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疟疾的诊断》,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59-2015 疟疾的诊断(代替 WS 259-2006)
该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WS 259-200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16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WS 259-2015 疟疾的诊断 WS 259-2006 2015-11-16 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