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标准修改单,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该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田世宏会签)
附件:《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