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4)。
该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自2014年9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