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对《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及《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订,现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6月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5.《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卫生部
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天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山东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湖南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厦门市绿洲环保医疗废物处理厂
抚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遂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海口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机电研究院
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清华大学环境系、热能系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州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凯特专用汽车厂
北京北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特种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强科技开发公司
深圳市汉氏固体废物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发景绿色环保工程公司
福建丰泉公司
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浦华控股有限公司
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