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以标准化助力企业提升科学管理和设备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水平,我会组织广州大学、广州学府设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顺益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协会标准《设备管理体系 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经我会审查并报协会主管部门同意,现予发布。
一、本标准为团体标准,代码号为T/CAPE 10001-2017,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二、本标准适用于拥有设备资产的生产型、服务型企业,供市场自愿采用。通过实施本标准,旨在全面提升人机系统的科学管理和设备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过程,促进企业精益管理和提质增效。
三、本标准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提出并归口,并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徐保强 电话:020-66615333 手机:13609719794
王瑞华 电话:010-68033494 手机:13621012688
王燕冬 电话:010-68033494 手机:18513006804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