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DB22/T 1757-2012《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吉林省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自2017年9月1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DB22/T 1757-2012《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辣白菜
(延边朝鲜族辣白菜)》 第1号修改单
一、增加“前言”内容
1、增加起草单位“延边金刚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增加起草人“赵勇哲、梁贤红、朴文秀”。
二、增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
1、增加“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2、删除“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三、修改5.5条“微生物指标”内容
将“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修改为“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GB 2714的规定” ,并删除“表3”。
四、删除6.3 微生物检验中的6.3.1条,即 “6.3.1 大肠菌群的检验应按GB 4789.3规定进行”。